「代价论」略读之一「竞争与否认冲突」
本文是「代价论」略读的系列之一,本想写在一篇文章里,后来发现作者语言十分精炼,如果省略太多必会伤及精华,如果省略太少又篇幅过长,遂分为多篇文章。「代价论」的作者是郑也夫老师,本书初版于 1997 年,实在相见恨晚。豆瓣读书链接
市场竞争带来失业与倒闭,高考带来落榜与「考试学」,「考试学」在考试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用处。竞争又有其积极的一面,竞争是企业不断生产更优质产品、不断创新的重要动力。日本的高考最严酷,在这代价之上的是日本教育和科技的腾飞。就算取消高考,上大学的竞争依然激烈,取消市场,对物质利益的争夺依然存在。取消的只是竞争的某种规则,竞争本身却改头换面,以关系学的形式继续存在。而这种竞争方式,其代价未必就小于市场与考试的代价。更不用说这种竞争根本无法使产业升级,无法使教育水平提高。它是一种没有收获的代价。
冲突与竞争不同,竞争是在某些明确的规则和规范下开展的。竞争者大多数努力发展自己,使自己更加适应规则与环境,最终赢得生存或胜利。冲突则更加剧烈,它企图打破旧有的规则,从而改变自己的地位或取代某一群体的位置。
冲突的代价自不必说,但人们往往忽略冲突积极的一面。冲突在有些情况下可以是积极的。首先,人们要承认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尤其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冲突,即你首先得承认有冲突,不能无视它。其次,社会要允许利益群体组织起来争取权利。否则,仅仅从概念上将一群人划为一个利益群体,不是真正的利益群体,只能算是一个「准群体」。准团体的冲突往往表现为一种不满情绪,既无明确目标,又无组织化行动。当不满情绪得不到发泄时,便累积起来,极易爆发。何时何地爆发,取决于一支导火索的点燃,一个信号的召唤。信号不外乎两种:人为的信号和自然信号。人为信号就是某人有意识地串联策动。自然的信号——某个节日、忌日、象征性的日子、某个事件、某人的去世——便极易召唤起千万人,造成动乱。自然信号导致的运动是最不理想的冲突方式。它突然地降临到社会上,不仅惊呆了社会支配者,也同样惊呆了不满的人们。没有人能够驾驭它,无论是社会掌权者还是抗议者。大家只好听任狂热情绪的泛滥。相比之下,人为信号导致的运动具有更多的理性、目标、计划性和组织性。两者相比较,当然是认为信号召唤起来的、具有初步组织化的利益群体较之自然信号聚集的乌合之众更易为社会调节带来积极的后果。
冲突是每个时代、每个社会都存在着的。达伦多夫认为,现代工业社会的进步在于,它使潜在的冲突明确化、制度化,给予这种冲突一套调节机制,努力使社会组织中的冲突转化为积极意义上的社会变迁。认为冲突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和消除,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利益可以达成一致,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梦想。它企图掩盖冲突,剥夺被统治者争取利益的权利,结果使社会失去调节冲突、改进结构的可能,最终导致社会的倒退。
总之,竞争与冲突,既可能是伟大的动因,也可能是巨大的灾难。